MINISTRY OF EDUCATION Notice is hereby given, to commence a period of public comments for the draft amendment on Article 3, 4 and 6 of "Regulations Governing Establishment Staffing at Midway Schools"
發布於 2018-10-11 截止於 2018-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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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育部公告 | 中華民國107年10月8日 臺教授國部字第1070104641A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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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 旨:預告修正「中途學校員額編制準則」第3條、第4條、第6條草案。
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151條第2項準用第154條第1項。
公告事項:
一、修正機關:教育部。
二、修正依據: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治條例第22條第2項。
三、「中途學校員額編制標準」第3條、第4條、第6條修正草案如附件。本案另載於本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網站(網址:http://edu.law.moe.gov.tw),「草案預告論壇」選項下。
四、對於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隔日起60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 承辦單位: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人事室。
(二) 地址:臺中市霧峰區中正路738之4號。
(三) 電話:(04)37061517。
(四) 傳真:(04)23326915。
(五) 電子郵件:[email protected]。
部 長 葉俊榮
中途學校員額編制準則第三條、第四條、第六條修正草案總說明及對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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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則草案預告,教育部已於110年5月12日公告,相關資訊與連結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