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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協)辦單位 環境部

環境部公告:預告「外國特定專業人才具有環境領域特殊專長」草案

MINISTRY OF ENVIRONMENT Notice is hereby given, to commence a period of public comments for drafting "Foreign Specialist Professionals With Specific Expertise in Environmental Fields"

發布於  2025-11-28  截止於  2025-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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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境部公告
中華民國114年11月28日 環部綜字第1141075744B號

主  旨:預告訂定「外國特定專業人才具有環境領域特殊專長」草案。

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154條第1項。

公告事項:

一、訂定機關:環境部。

二、訂定依據:「外國專業人才延攬及僱用法」第4條第1項第2款。

三、草案如附件。本案另載於行政院公報資訊網(網址:https://gazette.nat.gov.tw/egFront/)及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臺之眾開講(https://join.gov.tw/policies/)。

四、鑑於事業人才為我國環境產業發展之重要關鍵,為延攬及僱用具備環境領域特殊專長之外國人才,並因應外國專業人才延攬及僱用法於一百十四年九月二十四日修正公布後新增之環境領域範疇,爰依據外國專業人才延攬及僱用法第四條第二款授權,擬具外國特定專業人才具有環境領域特殊專長草案。法規內容係授予民眾利益,爰將預告時間縮短為14日,對於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之次日起14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承辦單位:環境部綜合規劃司

(二)地址:10042臺北市中正區中華路一段83號

(三)聯絡人:賀技正

(四)電話:02-2311-7722分機2981

(五)傳真:02-2375-4013

(六)電子郵件:[email protected]


部  長 彭啟明



外國特定專業人才具有環境領域特殊專長草案總說明及逐項說明(請參見PDF

其他事項說明(請參見PDF



本則草案預告,環境部已於114年12月31日公告,相關資訊與連結如下

環境部 中華民國114年12月31日 環部綜字第1141083060號

環境部公告:訂定「外國特定專業人才具有環境領域特殊專長」,自115年1月1日生效

MINISTRY OF ENVIRONMENT Notice is hereby given, for the promulgation of "Foreign Specialist Professionals With Specific Expertise in Environmental Fields" (promulgation shall become effective from 1st, January 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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