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公告:預告「執行死刑規則」部分條文修正草案
MINISTRY OF JUSTICE Notice is hereby given, to commence a period of public comments for the draft amendment on partial articles of "Regulations for Executing the Death Penalty"
發布於
2025-03-24
截止於
2025-0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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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旨: 預告修正「執行死刑規則 」部分條文。
依 據: 行政程序法 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二項及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一、 修正機關:法務部。
二、 修正依據:監獄行刑法 第一百四十五條第二項規定。
三、 「執行死刑規則」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如附件。本案另載於全國法規資料庫網站(網址:https://law.moj.gov.tw/ )之「法規草案」網頁、法務部主管法規資料庫之草案預告網頁(網址:https://mojlaw.moj.gov.tw/DraftForum.aspx )及公共政策參與平臺之「眾開講」(網址:https://join.gov.tw/policies/ )網頁。
四、 為能儘快彙集相關修正意見,以配合憲法訴訟法已施行之規定,爰定公告期間為十日。對於本公告內容如有意見或修正建議者,於本公告刊登公報之次日起十日內,向本部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 承辦單位:法務部檢察司。
(二) 地址:臺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1段130號。
(三) 聯絡人:黃檢察事務官。
(四) 電話:02-21910189轉2351。
(五) 傳真:02-23811528
(六) 電子郵件信箱:[email protected]
部 長 鄭銘謙
執行死刑規則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總說明及對照表(請參見PDF )
其他事項說明(請參見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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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則草案預告,法務部已於114年4月16日公告,相關資訊與連結如下
法務部
中華民國114年4月16日
法令字第11404504450號
MINISTRY OF JUSTICE Order is hereby given, for the amendment on partial articles of "Regulations for Executing the Death Penalty" (amended regulations shall be coming into force from 18th, April 2025)
機關綜整回應
法務部
2025-04-16
綜整回應:
一、依行政院秘書長112 年10月23日院臺規長字第1125021127函文意旨,法規命令原則上應至少預告60日,若有配合其他法規修正或廢止之情形,得另定較短期間,並應於草案內容公告時,一併公告其理由。本次修正草案,乃為配合憲法訴訟法之修正,本部公告內容已一併說明預告期間較短之理由,符合上開函文規定。
二、憲法法庭113 年憲判字第8號判決(下稱113憲判8號判決)宣告死刑限於個案犯罪情節屬最嚴重,且符合最嚴密之憲法正當法律程序要求(判決理由第89段至第130段參照)為合憲,其中關於死刑執行之憲法正當法律程序要求揭示於判決理由第128段至第130段,主要為執行時受刑能力部分,對於貴會所表達提起再審、非常上訴及憲法訴訟等特別救濟程序應於何種程序階段不得執行部分,並未有具體指示,本次修正草案為使不得執行及停止執行死刑之時間點明確,同時引入司法審查機制,使具體個案是否不得執行或停止執行更為客觀公正,以兼顧人權保障及社會正義,本次修正草案與113憲判8號判決意旨無違。
三、本部依照113 憲判8號判決意旨已盤點本部所主管刑法、監獄行刑法應修正部分,研擬相關修正草案提報行政院審查中。另因執行死刑規則於109年7月15日修正後施行迄今已將近5年,本次修正主要配合憲法訴訟法修正,同時盤點近幾年法規施行後所顯現問題,進行滾動式檢討修正。
四、本部就「執行死刑規則」修正,基於審慎周延之態度,已分別於111 年9月12日、112年5月12日、112年5月16日、114年3月6日,邀請公民團體、專家學者及實務機關代表召開多次會議,廣納各界意見後,提出本次修正草案,感謝提出寶貴建議,本部將納為進一步研議之參考。
法務部 敬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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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公告:預告「執行死刑規則」部分條文修正草案
法務部公告中華民國114年3月24日法檢字第11404504401號主 旨:預告修正「執行死刑規則」部分條文。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二項及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公告事項:一、修正機關:法務部。二、修正依據:監獄行刑法第一百四十五條第二項規定。三、「執行死刑規則」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如附件。本案另載於全國法規資料庫網站(網址:https://law.moj.gov.tw/)之「法規草案」網頁、法務部主管法規資料庫之草案預告網頁(網址:https://mojlaw.moj.gov.tw/DraftForum.aspx)及公共政策參與平臺之「眾開講」(網址:https://join.gov.tw/policies/)網頁。四、為能儘快彙集相關修正意見,以配合憲法訴訟法已施行之規定,爰定公告期間為十日。對於本公告內容如有意見或修正建議者,於本公告刊登公報之次日起十日內,向本部陳述意見或洽詢:(一)承辦單位:法務部檢察司。(二)地址:臺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1段130號。(三)聯絡人:黃檢察事務官。(四)電話:02-21910189轉2351。(五)傳真:02-23811528(六)電子郵件信箱:
[email protected] 部 長 鄭銘謙執行死刑規則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總說明及對照表(請參見PDF)其他事項說明(請參見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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