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ADMINISTRATION, EXECUTIVE YUAN Notice is hereby given, to commence a period of public comment for the draft amendment of "Enterprise Enlisted for Submit Waste Clearance Planning Report"
發布於 2018-08-23 截止於 2018-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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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 | 中華民國107年8月20日 環署廢字第1070067044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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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旨:預告修正「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事業」草案。
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151條第2項準用第154條第1項。
公告事項:
一、修正機關: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二、修正依據: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三、修正草案如附件。本案另載於行政院公報資訊網(網址:https://gazette.nat.gov.tw/egFront/)及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台之眾開講(https://join.gov.tw/policies/)。
四、對於本草案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預告刊登公報之次日起60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 承辦單位:廢棄物管理處
(二) 地址:臺北市中正區中華路1段83號6樓
(三) 電話:(02)23117722分機2671
(四) 傳真:(02)23317741
(五) 電子郵件:[email protected]
署 長 李應元
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事業修正草案總說明及對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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