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INISTRY OF TRANSPORTATION AND COMMUNICATIONS Notice is hereby given, to commence a period of public comments for the draft amendment on Article 7 and 8-1 of "Regulations Governing Foreign Aircrafts Flying in ROC Territory"
發布於 2019-05-14 截止於 2019-0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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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通部公告 | 中華民國108年5月10日 交航(一)字第10881000971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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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 旨:預告修正「外籍航空器飛航國境規則」第七條、第八條之一草案。
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二項準用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一、修正機關:交通部。
二、修正依據:民用航空法第七十八條第三項。
三、「外籍航空器飛航國境規則」第七條、第八條之一修正草案如附件。本案另載於本部民用航空局全球資訊網站(網址:http://www.caa.gov.tw),「首頁/法規及手冊/法規草案預告」網頁。
四、對於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隔日起六十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 承辦單位:交通部民用航空局。
(二) 地址:臺北市敦化北路340號。
(三) 電話:(02)23496347。
(四) 傳真:(02)23496050。
(五) 電子郵件:[email protected]。
部 長 林佳龍
外籍航空器飛航國境規則第七條、第八條之一修正草案總說明及對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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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則草案預告,交通部已於109年9月1日公告,相關資訊與連結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