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主(協)辦單位 內政部 內政部國家公園署

內政部公告:預告「墾丁國家公園區域內禁止事項」第8點、第20點、第21點修正草案

MINISTRY OF THE INTERIOR Notice is hereby given, to commence a period of public comments for the draft amendment on Paragraph 8, 20 and 21 of "Prohibited Activities Regulations in the Domain of Kenting National Park"

發布於  2024-06-26  截止於  2024-08-26 

討論(尚餘0天)

留言總數 0 留言 0 已關注

內政部公告
中華民國113年6月26日 台內園字第1131280260號

主  旨:預告修正「墾丁國家公園區域內禁止事項」第8點、第20點、第21點規定。

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151條第2項及第154條第1項。

公告事項:

一、修正機關:內政部。

二、修正依據:國家公園法第13條第8款。

三、「墾丁國家公園區域內禁止事項」第8點、第20點、第21點修正草案如附件。本案另載於本部全球資訊網(網址:https://www.moi.gov.tw)。

四、對於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之次日起60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承辦單位:內政部國家公園署

(二)地址:臺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3段1巷1號

(三)聯絡人:呂技正

(四)電話:02-37073831分機2314

(五)傳真:02-37073806

(六)電子郵件:[email protected]

 

部  長 劉世芳



墾丁國家公園區域內禁止事項第八點、第二十點、第二十一點修正草案總說明及對照表(請參見PDF



<

展開
另開新視窗前往全民來join粉絲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