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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協)辦單位 教育部 教育部體育署

教育部公告:預告「運動防護員資格檢定辦法」第4條修正草案

MINISTRY OF EDUCATION Notice is hereby given, to commence a period of public comments for the draft amendment on Article 4 of "Regulations Governing Conferral of Athlete Trainer Qualifications"

發布於 2020-07-27 截止於 2020-0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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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公告 中華民國109721
臺教授體部字第1090024712A

主  旨:預告修正「運動防護員資格檢定辦法」第4條草案。

依  據:行政程序法151條第2項準用第154條第1項。

公告事項:

一、修正機關:教育部。

二、修正依據:國民體育法10條第2項。

三、「運動防護員資格檢定辦法」第4條修正草案如附件。本案另載於本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網站(網址:http://edu.law.moe.gov.tw/)。

四、對於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隔日起60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 承辦單位:教育部體育署競技運動組。

() 地址:臺北市中山區朱崙街20號。

() 電話:02-8771-1931

() 傳真號碼:02-8773-7936

() 電子郵件信箱:b294@mail.sa.gov.tw

部  長 潘文忠

 

運動防護員資格檢定辦法第四條修正草案總說明及對照表請參見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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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則草案預告,教育部已於110年2月9日公告,相關資訊與連結如下

教育部 中華民國110年2月9日 臺教授體部字第1100004871B號

教育部令:修正「運動防護員資格檢定辦法」第4條、第5條條文

MINISTRY OF EDUCATION Order is hereby given, for the amendment on Article 4 and 5 of "Regulations Governing Conferral of Athletic Trainer Qualification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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