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INISTRY OF EDUCATION Notice is hereby given, to commence a period of public comments for the draft amendment on Article 4 of "Regulations Governing Conferral of Athlete Trainer Qualifications"
發布於 2020-07-27 截止於 2020-0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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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公告 | 中華民國109年7月21日 臺教授體部字第1090024712A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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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旨:預告修正「運動防護員資格檢定辦法」第4條草案。
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151條第2項準用第154條第1項。
公告事項:
一、修正機關:教育部。
二、修正依據:國民體育法第10條第2項。
三、「運動防護員資格檢定辦法」第4條修正草案如附件。本案另載於本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網站(網址:http://edu.law.moe.gov.tw/)。
四、對於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隔日起60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 承辦單位:教育部體育署競技運動組。
(二) 地址:臺北市中山區朱崙街20號。
(三) 電話:02-8771-1931。
(四) 傳真號碼:02-8773-7936。
(五) 電子郵件信箱:b294@mail.sa.gov.tw。
部 長 潘文忠
運動防護員資格檢定辦法第四條修正草案總說明及對照表(請參見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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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則草案預告,教育部已於110年2月9日公告,相關資訊與連結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