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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協)辦單位 經濟部標準檢驗局

經濟部標準檢驗局公告:預告「應施檢驗斜躺搖籃商品之相關檢驗規定」草案

BUREAU OF STANDARDS, METROLOGY AND INSPECTION, MOEA Notice is hereby given, to commence a period of public comments for drafting "Regulations for Reclined Cradles Subject to Mandatory Inspection"

發布於 2020-10-22 截止於 2020-1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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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部標準檢驗局公告 中華民國1091019
經標二字第10920006380

主  旨:預告訂定「應施檢驗斜躺搖籃商品之相關檢驗規定」。

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一、訂定機關:經濟部標準檢驗局。

二、訂定依據:商品檢驗法第三條、第五條第二項、第十條第一項、第二十八條第一項、第三十五條第三項及第三十九條第二項。

三、「經濟部標準檢驗局應施檢驗斜躺搖籃商品之相關檢驗規定草案」如附件。本案另載於本局網站(網址:https://www.bsmi.gov.tw),「焦點消息/業務公告」網頁,及經濟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草案預告論壇(網址:https://law.moea.gov.tw/DraftForum.aspx)(或由「經濟部全球資訊網首頁/法規及訴願/草案預告」可連結本網頁)。

四、查歐美於近年發生數起斜躺搖籃召回案例,其風險為插栓接合不全致座椅掉落、穩定不足致搖籃翻覆、束縛系統鬆脫滑動恐導致嬰兒摔落、傾躺或翻身而使嬰兒窒息,框架及腳架間隙恐致嬰兒夾手,本體銳邊(角)恐致嬰兒割傷。另本局於一百零九年辦理「斜躺搖籃」市場購樣檢測計畫,檢測十一件斜躺搖籃商品,「品質項目」均不符合標準規定,「中文標示」有九件不符合商品標示法規定,已涉及危害安全之疑慮,具急迫性,爰本預告公告周知期間縮短為三十日。

五、對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隔日起三十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 承辦單位:經濟部標準檢驗局第二組。

() 地址:台北市中正區濟南路14號。

() 電話:(02)33435101,聯絡人:蔡明樺。

() 傳真:(02)23922402

() 電子郵件:sandy.tsai@bsmi.gov.tw

局  長 連錦漳

 

經濟部標準檢驗局應施檢驗斜躺搖籃商品之相關檢驗規定草案 請參見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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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則草案預告,經濟部已於109年12月15日公告,相關資訊與連結如下

經濟部 中華民國109年12月15日 經標二字第10920008230號

經濟部標準檢驗局公告:訂定「應施檢驗斜躺搖籃商品之相關檢驗規定」,自110年5月1日生效

BUREAU OF STANDARDS, METROLOGY AND INSPECTION, MOEA Notice is hereby given, for the promulgation of "Regulations for Reclined Cradles Subject to Mandatory Inspection" (regulations shall be taking into force from 1st, May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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