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UREAU OF STANDARDS, METROLOGY AND INSPECTION, MOEA Notice is hereby given, to commence a period of public comments for drafting "Regulations for Reclined Cradles Subject to Mandatory Inspection"
發布於 2020-10-22 截止於 2020-1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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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部標準檢驗局公告 | 中華民國109年10月19日 經標二字第10920006380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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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旨:預告訂定「應施檢驗斜躺搖籃商品之相關檢驗規定」。
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一、訂定機關:經濟部標準檢驗局。
二、訂定依據:商品檢驗法第三條、第五條第二項、第十條第一項、第二十八條第一項、第三十五條第三項及第三十九條第二項。
三、「經濟部標準檢驗局應施檢驗斜躺搖籃商品之相關檢驗規定草案」如附件。本案另載於本局網站(網址:https://www.bsmi.gov.tw),「焦點消息/業務公告」網頁,及經濟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草案預告論壇(網址:https://law.moea.gov.tw/DraftForum.aspx)(或由「經濟部全球資訊網首頁/法規及訴願/草案預告」可連結本網頁)。
四、查歐美於近年發生數起斜躺搖籃召回案例,其風險為插栓接合不全致座椅掉落、穩定不足致搖籃翻覆、束縛系統鬆脫滑動恐導致嬰兒摔落、傾躺或翻身而使嬰兒窒息,框架及腳架間隙恐致嬰兒夾手,本體銳邊(角)恐致嬰兒割傷。另本局於一百零九年辦理「斜躺搖籃」市場購樣檢測計畫,檢測十一件斜躺搖籃商品,「品質項目」均不符合標準規定,「中文標示」有九件不符合商品標示法規定,已涉及危害安全之疑慮,具急迫性,爰本預告公告周知期間縮短為三十日。
五、對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隔日起三十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 承辦單位:經濟部標準檢驗局第二組。
(二) 地址:台北市中正區濟南路1段4號。
(三) 電話:(02)33435101,聯絡人:蔡明樺。
(四) 傳真:(02)23922402。
(五) 電子郵件:sandy.tsai@bsmi.gov.tw。
局 長 連錦漳
經濟部標準檢驗局應施檢驗斜躺搖籃商品之相關檢驗規定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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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則草案預告,經濟部已於109年12月15日公告,相關資訊與連結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