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ATIONAL POLICE AGENCY, MOI Notice is hereby given, to commence a period of public comments for the draft amendment of "Standards for Police Duty Equipment and Gears"
發布於 2019-08-14 截止於 2019-10-14
討論(尚餘0天)
0留言 0 已關注
內政部警政署公告 | 中華民國108年8月12日 警署行字第10801238782號 |
---|---|
主 旨:預告修正「警察勤務裝備機具配備標準」。 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151條第2項與第154條第1項規定。 公告事項: 一、修正機關:內政部警政署。 二、修正依據:警察勤務條例第23條。 三、「警察勤務裝備機具配備標準」修正草案如附件。本案另載於本署警政治安全球資訊網站(網址https://www.npa.gov.tw)網頁。 四、對於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之次日起60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 承辦單位:內政部警政署(行政組) (二) 地址:臺北市忠孝東路1段7號 (三) 電話:02-23215272 (四) 傳真:02-23215186 (五) 電子郵件:yian751@npa.gov.tw 署 長 陳家欽
警察勤務裝備機具配備標準修正草案總說明及對照表(請參見PDF)
|
本則草案預告,內政部已於108年10月29日公告,相關資訊與連結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