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INISTRY OF THE INTERIOR Notice is hereby given, to commence a period of public comments for the draft amendment on Article 6 and 7 of "Standards Governing the Administrative Rewards and Discipline of Police Officers"
發布於 2019-05-24 截止於 2019-0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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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公告 | 中華民國108年5月22日 台內警字第10808716172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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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旨:預告修正「警察人員獎懲標準」第6條、第7條。
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151條第2項及第154條第1項。
公告事項:
一、修正機關:內政部。
二、修正依據:警察人員人事條例第28條第3項。
三、「警察人員獎懲標準」第6條、第7條修正草案如附件。本案另載於本部全球資訊網站(網址:http://www.moi.gov.tw)網頁。
四、對於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次日起60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 承辦單位:內政部警政署(人事室)
(二) 地址:臺北市中正區忠孝東路1段7號
(三) 電話:02-23921949
(四) 傳真:02-23215340
(五) 電子信箱:pa731014@npa.gov.tw
部 長 徐國勇
警察人員獎懲標準第六條、第七條修正草案總說明及對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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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則草案預告,內政部已於108年8月15日公告,相關資訊與連結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