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部公告:預告「固定污染源有害空氣污染物健康風險評估作業方式」附錄修正草案
MINISTRY OF ENVIRONMENT Notice is hereby given, to commence a period of public comments for the draft amendment on the appendix of "Risk Assessment Procedures for Hazardous Air Pollutant from Stationary Source"
發布於
2026-01-07
截止於
2026-01-21
討論(尚餘0 天)
0 留言
0
已關注
主 旨: 預告修正「固定污染源有害空氣污染物健康風險評估作業方式」附錄草案。
依 據: 行政程序法 第151條第2項準用第154條第1項。
公告事項:
一、 修正機關:環境部。
二、 修正依據:空氣污染防制法 第20條第4項。
三、 修正草案如附件。本案另載於行政院公報資訊網(網址:https://gazette.nat.gov.tw/egFront/ )及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臺之眾開講(https://join.gov.tw/policies/ )。
四、 本次修正係因應行政院組織改造,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於112年8月22日改制為環境部,屬單純文字修正,預告期間擬縮短為14天,對於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之次日起14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 承辦單位:環境部大氣環境司
(二) 地址:臺北市中正區中華路一段83號
(三) 聯絡人:戴高級環境技術師
(四) 電話:(02)2311-7722分機6208
(五) 傳真:(02)2371-1394
(六) 電子郵件:[email protected]
部 長 彭啟明
固定污染源有害空氣污染物健康風險評估作業方式附錄修正草案總說明及對照表(請參見PDF )
其他事項說明(請參見PDF )
沒有 Javascript 無法參與討論
環境部公告:預告「固定污染源有害空氣污染物健康風險評估作業方式」附錄修正草案
環境部公告中華民國115年1月6日環部空字第1141086403號主 旨:預告修正「固定污染源有害空氣污染物健康風險評估作業方式」附錄草案。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151條第2項準用第154條第1項。公告事項:一、修正機關:環境部。二、修正依據: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4項。三、修正草案如附件。本案另載於行政院公報資訊網(網址:https://gazette.nat.gov.tw/egFront/)及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臺之眾開講(https://join.gov.tw/policies/)。四、本次修正係因應行政院組織改造,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於112年8月22日改制為環境部,屬單純文字修正,預告期間擬縮短為14天,對於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之次日起14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一)承辦單位:環境部大氣環境司(二)地址:臺北市中正區中華路一段83號(三)聯絡人:戴高級環境技術師(四)電話:(02)2311-7722分機6208(五)傳真:(02)2371-1394(六)電子郵件:
[email protected] 部 長 彭啟明固定污染源有害空氣污染物健康風險評估作業方式附錄修正草案總說明及對照表(請參見PDF)其他事項說明(請參見PDF)
投票或關注這項政策嗎?
如果想表達意見,請先登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