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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協)辦單位 衛生福利部

衛生福利部公告:預告「衛生福利部科學技術研究發展成果歸屬及運用辦法」修正草案

MINISTRY OF HEALTH AND WELFARE Notice is hereby given, to commence a period of public comments for the draft amendment of "Scientific and Technological Research and Development Results Ownership and Utilization Regulations of the Ministry of Health and Welfare"

發布於  2018-03-06  截止於  2018-0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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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福利部公告 中華民國107年3月1日
衛部科字第1074060055號

主  旨:預告修正「衛生福利部科學技術研究發展成果歸屬及運用辦法」

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二項準用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一、修正機關:衛生福利部。

二、修正依據:科學技術基本法第六條第三項。

三、「衛生福利部科學技術研究發展成果歸屬及運用辦法」修正草案如附件。本案另載於本部法規查詢系統網站(網址:http://mohwlaw.mohw.gov.tw/Default.aspx?class=s),法規草案預告區網頁。

四、對於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隔日起60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 承辦單位:衛生福利部科技發展組

(二) 地址:台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6段488號

(三) 電話:(02)8590-7569

(四) 傳真:(02)8590-7091

(五) 電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部  長 陳時中

 

衛生福利部科學技術研究發展成果歸屬及運用辦法修正草案總說明及對照表(請參見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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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關綜整回應

衛生福利部 2018-05-18

綜整回應:

「衛生福利部科學技術研究發展成果歸屬及運用辦法」是依據科學技術基本法第6條第3項後段:「由行政院統籌規劃訂定;各主管機關並得訂定相關法規命令施行之」。爰本部參考此辦法及本部的任務屬性,訂定本部的科學技術研究發展成果歸屬及運用辦法。有關今年初修正發布之「政府科學技術研究發展成果歸屬應用辦法」已放寬專屬授權、再授權及境外實施等限制,本部已知悉。後續擬在符合本部使命「促進全民健康與福祉」之前提下,參考各部會修訂的辦法,再行研擬評估是否有放寬限制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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