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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協)辦單位 財政部 財政部關務署

財政部公告:預告「海關管理保稅工廠辦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

MINISTRY OF FINANCE Notice is hereby given, to commence a period of public comments for the draft amendment on partial articles of "Regulations Governing Customs Bonded Factories"

發布於  2026-02-13  截止於  2026-0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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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公告
中華民國115年2月13日 台財關字第1141031463號

主  旨:預告修正「海關管理保稅工廠辦法」部分條文草案。

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二項準用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一、修正機關:財政部。

二、修正依據:關稅法第五十九條第四項。

三、「海關管理保稅工廠辦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如附件。本案另載於本部「財政法規-主管法規查詢系統」網站(網址:https://law-out.mof.gov.tw/)「草案預告」項下網頁及「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臺」之「眾開講」(網址:https://join.gov.tw/policies/)。

四、對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行政院公報翌日起60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承辦機關:財政部關務署。

(二)地址:臺北市大同區塔城街13號。

(三)聯絡人:許專員。

(四)電話:02-25505500分機2755。

(五)傳真:02-25508128。

(六)電子郵件:[email protected]

(七)「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臺」之「眾開講」。


部  長 莊翠雲



海關管理保稅工廠辦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總說明及對照表(請參見PDF

其他事項說明(請參見PDF



本則草案預告,財政部已於115年6月12日公告,相關資訊與連結如下

財政部 中華民國115年6月12日 台財關字第1151015349號

財政部令:修正「海關管理保稅工廠辦法」部分條文

MINISTRY OF FINANCE Order is hereby given, for the amendment on partial articles of "Regulations Governing Customs Bonded Factories"

機關回應

財政部關務署 2026-04-14

民眾提問:應明定「情節重大」的具體量化指標(例如:涉及金額、違規次數比例等),並在決策過程中納入外部專家或第三方監察機制。

有關建議明定保稅工廠情節重大得廢止其登記之具體量化指標,應就業者個案違章情形得否量化及海關持續監管難度等因素綜整考量,審慎評估。

機關綜整回應

財政部關務署 2026-06-09

綜整回應:

已依行政院秘書長1121023日院臺規長字第1125021127 A號函製作其他事項之說明表送刊行政院公報,外界意見表達情形及本部綜整回應,請至行政院公報資訊網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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