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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協)辦單位 經濟部 經濟部工業局

經濟部公告:預告「經濟部事業廢棄物共同清除處理機構管理辦法」第16條、第20條、第21條修正草案

MINISTRY OF ECONOMIC AFFAIRS Notice is hereby given, to commence a period of public comments for the draft amendment on Article 16, 20 and 21 of "Regulations for Administration of Industrial Waste Joint Clearance and Treatment Agency for the Ministry of Economic Affairs"

發布於  2023-07-19  截止於  2023-0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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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部公告
中華民國112年7月19日 經授工字第11251028763號

主  旨:預告修正「經濟部事業廢棄物共同清除處理機構管理辦法」第十六條、第二十條、第二十一條。

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二項準用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一、修正機關:經濟部、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二、修正依據:廢棄物清理法第二十八條第三項。

三、「經濟部事業廢棄物共同清除處理機構管理辦法」第十六條、第二十條、第二十一條修正草案如附件。本案另載於本部工業局全球資訊網站(網址:https://www.moeaidb.gov.tw),及經濟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草案預告論壇(網址:https://law.moea.gov.tw/DraftForum.aspx)(或由「經濟部全球資訊網首頁/法規及訴願/草案預告」可連結本網頁)。

四、對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隔日起60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承辦單位:經濟部工業局

(二)地址:臺北市大安區信義路三段41之3號

(三)電話:02-27541255分機3432

(四)傳真:02-27043790

(五)電子郵件:[email protected]


部  長 王美花



經濟部事業廢棄物共同清除處理機構管理辦法第十六條、第二十條、第二十一條修正草案總說明及對照表(請參見PDF



本則草案預告,經濟部已於112年11月8日公告,相關資訊與連結如下

經濟部 中華民國112年11月8日 經產字第11251037870號;環部循字第1126019155A號

經濟部、環境部令:修正「經濟部事業廢棄物共同清除處理機構管理辦法」部分條文

MINISTRY OF ECONOMIC AFFAIRS; MINISTRY OF ENVIRONMENT Order is hereby given, for the amendment on partial articles of "Regulations for Administration of Industrial Waste Joint Clearance and Treatment Agency for the Ministry of Economic Affair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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