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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協)辦單位 交通部觀光署馬祖國家風景區管理處 交通部觀光署

交通部觀光署馬祖國家風景區管理處公告:預告「交通部觀光署馬祖國家風景區管理處管有場域禁止事項」第2點修正草案

MATSU NATIONAL SCENIC AREA HEADQUARTERS, TOURISM ADMINISTRATION, MOTC Notice is hereby given, to commence a period of public comments for the draft amendment on Paragraph 2 of "Regulations on Prohibited Activities in the Domain Managed or Owned by Matsu National Scenic Area Headquarters, Tourism Administration, MOTC"

發布於  2026-08-10  截止於  2026-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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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觀光署馬祖國家風景區管理處公告
中華民國115年8月10日 觀馬管字第11504001381號

主  旨:預告修正「交通部觀光署馬祖國家風景區管理處管有場域禁止事項」第二點草案。

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二項準用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一、修正機關:交通部觀光署馬祖國家風景區管理處。

二、修正依據:發展觀光條例第六十四條第二項。

三、「交通部觀光署馬祖國家風景區管理處管有場域禁止事項」第二點修正草案如附件,本案另載於交通部觀光署行政資訊網(網址:https://admin.taiwan.net.tw/)「觀光法規/法規草案預告專區」及本處行政資訊網。

四、對於本公告內容如有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之次日起60日內向本處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承辦單位:交通部觀光署馬祖國家風景區管理處管理科。

(二)地址:連江縣南竿鄉仁愛村95-1號。

(三)聯絡人:賴科長。

(四)電話:0836-25631分機30。

(五)傳真:0836-25627。

(六)電子郵件:[email protected]


處  長 洪志光



交通部觀光署馬祖國家風景區管理處管有場域禁止事項第二點修正草案總說明及對照表(請參見PDF

其他事項說明(請參見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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