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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協)辦單位 環境保護署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預告「地面水體分類及水質標準」第5條及第3條附表1、附表2修正草案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ADMINISTRATION, EXECUTIVE YUAN Notice is hereby given, to commence a period of public comments for the draft amendment on Article 5 and Appendix 1 and 2 of Article 3 of "Surface Water Classification and Water Quality Standards"

發布於 2017-05-26 截止於 2017-0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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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 中華民國106523
環署水字第1060038438

主  旨:預告修正「地面水體分類及水質標準」第5條、第3條附表1、附表2草案。

依  據:行政程序法151條第2項準用第154條第1項。

公告事項:

一、 修正依據:水污染防治法6條第1項。

二、 修正草案如附件。本案另載於行政院公報資訊網(網址:http://gazette.nat.gov.tw/egFront/index.jsp)及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台之眾開講(http://join.gov.tw/policies/)。

三、 對於本草案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預告刊登公報之次日起60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 承辦單位:水質保護處

() 地址:10042臺北市中正區中華路183

() 電話:(02)2311-7722分機2818

() 傳真:(02)2389-9860

() 電子郵件:yicchien@epa.gov.tw

署  長 李應元

 

地面水體分類及水質標準第五條、第三條附表一、附表二修正草案總說明及對照表請參見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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