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INISTRY OF JUSTICE Notice is hereby given, to commence a period of public comments for the draft amendment on Article 11 of "Regulations Governing Out-of-prison Labor by Inmates"
發布於 2019-01-03 截止於 2019-0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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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公告 | 中華民國107年12月28日 法矯字第10703013230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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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旨:預告修正「受刑人監外作業實施辦法」第十一條。
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二項及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一、修正機關:法務部。
二、修正依據:監獄行刑法第二十七條第二項。
三、「受刑人監外作業實施辦法」第十一條修正草案如附件。本案另載於全國法規資料庫網站(網址:http://law.moj.gov.tw/)之「法規草案」網頁及本部主管法規資料庫之草案預告論壇網頁(網址:http://mojlaw.moj.gov.tw/DraftForum.aspx)。
四、本案係配合法務部組織法修正第五條、法院組織法增訂第一百一十四條之二有關各級檢察機關名銜「去法院化」之相關規定修正,爰定公告期間為7日;對於本公告內容如有意見或修正建議者,於本公告刊登公報之次日起7日內,以書面向本部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 承辦單位:法務部矯正署
(二) 地址:桃園市龜山區宏德新村180號
(三) 電話:03-3188345
(四) 傳真:03-3188347
(五) 電子郵件:[email protected]
部 長 蔡清祥
受刑人監外作業實施辦法第十一條修正草案總說明及對照表(請參見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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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則草案預告,法務部已於108年12月12日公告,相關資訊與連結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