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主(協)辦單位 內政部 內政部營建署

內政部公告:預告「住宅性能評估實施辦法」第4條、第9條及第3條附表1、附表1之1修正草案

MINISTRY OF THE INTERIOR Notice is hereby given, to commence a period of public comments for the draft amendment on Article 4, 9 and Appendix 1 and 1-1 of Article 3 of "Regulations of Grading Housing Performance"

發布於  2018-03-27  截止於  2018-04-16 

討論(尚餘0天)

留言總數 0 留言 0 已關注

內政部公告 中華民國107322
台內營字第1070803810

主  旨:預告修正「住宅性能評估實施辦法」第4條、第9條及第3條附表一、附表一之一。

依  據:行政程序法151條第2項及第154條第1項。

公告事項:

一、修正機關:內政部。

二、修正依據:住宅法43條第2項。

三、「住宅性能評估實施辦法」第4條、第9條及第3條附表一、附表一之一修正草案如附件。本案另載於本部全球資訊網站(網址http://www.moi.gov.tw)網頁。

四、對於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之次日起20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 承辦單位:內政部營建署

() 地址:臺北市松山區八德路2342

() 電話:02-87712867

() 傳真:02-87712876

() 電子郵件:[email protected]

五、本案係考量我國位屬環太平洋地震帶,近日地震頻傳,為維護國人居住安全,應儘速放寬辦理新建住宅結構安全性能評估要件,依內政部主管法律及法規命令草案辦理預告作業要點第5點第3款第6目規定,預告期間為20日。

部  長 葉俊榮

 

住宅性能評估實施辦法第四條、第九條及第三條附表一、附表一之一修正草案總說明及對照表請參見PDF




Top

展開
另開新視窗前往全民來join粉絲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