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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協)辦單位 經濟部 經濟部能源局

經濟部公告:預告「酒精汽油生質柴油及再生油品之生產輸入摻配銷售業務管理辦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

MINISTRY OF ECONOMIC AFFAIRS Notice is hereby given, to commence a period of public comments for the draft amendment on partial articles of "Regulations Governing the Production/Import/Blending and Sale of Alcohol Gasoline/Bio-diesel and Renewable Oil Products"

發布於  2018-12-12  截止於  2019-0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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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部公告 中華民國107年12月10日
經授能字第10702009510號

主  旨:預告修正「酒精汽油生質柴油及再生油品之生產輸入摻配銷售業務管理辦法」部分條文。

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二項準用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一、修正機關:經濟部。

二、修正依據:石油管理法第三十八條第三項。

三、「酒精汽油生質柴油及再生油品之生產輸入摻配銷售業務管理辦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如附件。本案另載於本部能源局全球資訊網站(網址:https://www.moeaboe.gov.tw/)法規草案公告網頁,及經濟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草案預告論壇(網址:https://law.moea.gov.tw/DraftForum.aspx)(或由「經濟部全球資訊網首頁/資訊與服務/法規服務」可連結本網頁)。

四、對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隔日起60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 承辦單位:經濟部能源局。

(二) 地址:臺北市中山區復興北路2號13樓。

(三) 電話:(02)27757738。

(四) 傳真:(02)27526967。

(五) 電子郵件:[email protected]。

部  長 沈榮津

 

酒精汽油生質柴油及再生油品之生產輸入摻配銷售業務管理辦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總說明 及對照表(請參見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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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則草案預告,經濟部已於108年3月12日公告,相關資訊與連結如下

經濟部 中華民國108年3月12日 經能字第10804601030號

經濟部令:修正「酒精汽油生質柴油及再生油品之生產輸入摻配銷售業務管理辦法」部分條文

MINISTRY OF ECONOMIC AFFAIRS Order is hereby given, for the amendment on partial articles of "Regulations Governing the Production/Import/Blending and Sale of Alcohol Gasoline/Bio-diesel and Renewable Oil Produc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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