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INISTRY OF ECONOMIC AFFAIRS Notice is hereby given, to commence a period of public comments for drafting "Active Fault Geologically Sensitive Area (F1011)"
發布於 2019-12-24 截止於 2020-0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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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部公告 | 中華民國108年12月18日 經授地字第10820900340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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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旨:預告訂定「活動斷層地質敏感區(F1011米崙斷層)」。
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一、訂定機關:經濟部。
二、訂定依據:地質法第五條第一項。
三、「活動斷層地質敏感區(F1011米崙斷層)」草案範圍圖如附件。本案另載於本部中央地質調查所全球資訊網站(網址:http://www.moeacgs.gov.tw/main.jsp),及經濟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草案預告論壇(網址:https://law.moea.gov.tw/DraftForum.aspx)(或由「經濟部全球資訊網首頁/資訊與服務/法規服務」可連結本網頁)。變更計畫書請逕自本部中央地質調查所全球資訊網站「地質法專區」下載電子檔。
四、對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隔日起60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 承辦單位:經濟部中央地質調查所。
(二) 地址:235新北市中和區華新街109巷2號。
(三) 電話:02-29462793轉219。
(四) 傳真:02-29453697。
(五) 電子郵件:[email protected]。
部 長 沈榮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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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則草案預告,經濟部已於109年4月28日公告,相關資訊與連結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