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主(協)辦單位 經濟部標準檢驗局

經濟部標準檢驗局公告:預告「應施檢驗移動式空氣調節機商品之相關檢驗規定」草案

BUREAU OF STANDARDS, METROLOGY AND INSPECTION, MOEA Notice is hereby given, to commence a period of public comments for drafting "Legal Inspection Requirements for Portable Air Conditioners Appliances Products"

發布於  2023-06-02  截止於  2023-08-01 

討論(尚餘0天)

留言總數 0 留言 0 已關注

經濟部標準檢驗局公告
中華民國112年6月1日 經標三字第11230003940號

主  旨:預告訂定「應施檢驗移動式空氣調節機商品之相關檢驗規定」。

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一、訂定機關:經濟部標準檢驗局。

二、訂定依據:商品檢驗法第三條、第五條第二項、第十條第一項、第二十八條第一項、第三十五條第三項及第三十九條第二項。

三、「經濟部標準檢驗局應施檢驗移動式空氣調節機商品之相關檢驗規定草案」如附件。本案另載於本局網站(網址:https://www.bsmi.gov.tw),「焦點消息/業務公告」網頁,及經濟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草案預告論壇(網址:https://law.moea.gov.tw/DraftForum.aspx)(或由「經濟部全球資訊網首頁/法規及訴願/草案預告」可連結本網頁)。

四、對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隔日起六十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承辦單位:經濟部標準檢驗局第三組。

(二)地址:臺北市中正區濟南路1段4號。

(三)電話:02-23431785,聯絡人:陳啟銘。

(四)傳真:02-33433991。

(五)電子郵件:[email protected]


代理局長 謝翰璋



應施檢驗移動式空氣調節機商品之相關檢驗規定草案(請參見PDF



本則草案預告,經濟部已於112年9月27日公告,相關資訊與連結如下

經濟部 中華民國112年9月27日 經標檢政字第11230007690號

經濟部標準檢驗局公告:訂定「應施檢驗移動式空氣調節機商品之相關檢驗規定」,自即日生效

BUREAU OF STANDARDS, METROLOGY AND INSPECTION, MOEA Notice is hereby given, for the promulgation of "Legal Inspection Requirements for Portable Air Conditioners Appliances Products" (promulgation becomes effective from 27th, September 2023)

機關綜整回應

經濟部標準檢驗局 2023-08-14

綜整回應:

本草案已於11281日完成預告程序法制作業,感謝各界對本草案之關注;後續本局將依規定辦理審議及公告等相關事宜。


展開
另開新視窗前往全民來join粉絲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