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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協)辦單位 財政部

財政部公告:預告「稅務違章案件減免處罰標準」第2條之1、第2條之2修正草案

MINISTRY OF FINANCE Notice is hereby given, to commence a period of public comments for the draft amendment on Article 2-1 and 2-2 of "Standards for the Exemption of Penalties for Misconduct in Taxation Affairs"

發布於  2025-09-30  截止於  2025-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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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公告
中華民國114年9月30日 台財際字第11400555210號

主  旨:預告修正「稅務違章案件減免處罰標準」第二條之一、第二條之二草案。

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二項準用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一、修正機關:財政部。

二、修正依據:稅捐稽徵法第四十八條之二第二項。

三、「稅務違章案件減免處罰標準」第二條之一、第二條之二修正草案如附件。本案另載於本部「財政法規-主管法規查詢系統」網站(網址:https://law-out.mof.gov.tw/)「草案預告」項下網頁及「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臺」之「眾開講」(網址:https://join.gov.tw/policies/)。

四、對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隔日起60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承辦單位:財政部國際財政司。

(二)地址:臺北市文山區羅斯福路6段142巷1號。

(三)聯絡人:王專員。

(四)電話:(02)23228000分機8185。

(五)傳真:(02)23964926。

(六)電子郵件:[email protected]。

(七)「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臺」之「眾開講」。


部  長 莊翠雲



稅務違章案件減免處罰標準第二條之一、第二條之二修正草案總說明及對照表(請參見PDF)



本則草案預告,財政部已於114年12月24日公告,相關資訊與連結如下

財政部 中華民國114年12月24日 台財際字第11424521790號

財政部令:修正「稅務違章案件減免處罰標準」第2條之1、第2條之2條文

MINISTRY OF FINANCE Order is hereby given, for the amendment on Article 2-1 and 2-2 of "Standards for the Exemption of Penalties for Misconduct in Taxation Affair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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