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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協)辦單位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公告:預告「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部分條文及第12條附表5、附表10、第72條附表32修正草案

FINANCIAL SUPERVISORY COMMISSION Notice is hereby given, to commence a period of public comments for the draft amendment on partial articles and Appendix 5 and 10 of Article 12 and Appendix 32 of Article 72 of "Regulations Governing the Offering and Issuance of Securities by Securities Issuers"

發布於  2025-01-10  截止於  2025-0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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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公告
中華民國114年1月10日 金管證發字第1130386788號

主  旨:預告修正「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部分條文及第十二條附表五、附表十、第七十二條附表三十二草案。

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二項準用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一、修正機關: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二、修正依據:證券交易法第二十二條第四項。

三、旨揭法規修正草案總說明、條文對照表及附表對照如附件,本案另載於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主管法規查詢系統」網站之「草案預告」網頁(網址:http://law.fsc.gov.tw/DraftForum.aspx)。

四、對於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翌日起60日內於前開「草案預告」網頁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承辦單位: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

(二)地址:臺北市大安區新生南路一段85號。

(三)聯絡人:黃科長。

(四)電話:(02)2774-7295。

(五)傳真:(02)8773-4154。

(六)電子郵件:[email protected]

 

主任委員 彭金隆   

     授權單位主管決行



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部分條文及第十二條附表五、附表十、第七十二條附表三十二修正草案總說明及對照表(請參見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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