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主(協)辦單位 內政部

內政部公告:預告「租賃住宅市場發展及管理條例施行細則」第7條、第8條、第13條修正草案

MINISTRY OF THE INTERIOR Notice is hereby given, to commence a period of public comments for the draft amendment on Article 7, 8 and 13 of "Enforcement Rules of Rental Housing Market Development and Management Act"

發布於  2018-12-26  截止於  2019-01-15 

討論(尚餘0天)

留言總數 0 留言 0 已關注

內政部公告 中華民國1071224
內授中辦地字第1071307506

主  旨:預告修正「租賃住宅市場發展及管理條例施行細則」第7條、第8條、第13條條文。

依  據:行政程序法151條第2項及第154條第1項。

公告事項:

一、修正機關:內政部。

二、修正依據:租賃住宅市場發展及管理條例45條。

三、「租賃住宅市場發展及管理條例施行細則」第7條、第8條、第13條修正草案如附件。本案另載於本部全球資訊網站(網址http://www.moi.gov.tw)網頁。

四、對於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之次日起20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 承辦單位:內政部地政司

() 地址:臺中市南屯區黎明路二段5032

() 電話:04-22502158

() 傳真:04-22502372

() 電子郵件:[email protected]

五、本修正草案內容係為促進同業公會健全發展,落實同業自律管理功能,及加速推動租賃住宅相關政策,經內政部審認有必要縮短預告期間,依內政部主管法律及法規命令草案辦理預告作業要點第5點第3款第6目規定,預告期間為20日。

部  長 徐國勇

 

租賃住宅市場發展及管理條例施行細則第七條、第八條、第十三條修正草案總說明及對照表 請參見PDF

 

Top

展開
另開新視窗前往全民來join粉絲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