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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協)辦單位 運動部

運動部公告:預告「學生參與觀賞運動競技或表演補助辦法」第7條修正草案

MINISTRY OF SPORTS Notice is hereby given, to commence a period of public comments for the draft amendment on Article 7 of "Regulations Governing Subsidies for Students to Attend Sports Competitions or Performances as Participants or Observers"

發布於  2026-06-15  截止於  2026-0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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運動部公告
中華民國115年6月12日 運產(四)字第1150400759A號

主  旨:預告修正「學生參與觀賞運動競技或表演補助辦法」第7條。

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151條第2項準用第154條第1項。

公告事項:

一、修正機關:運動部。

二、修正依據:運動產業發展條例第12條第2項。

三、「學生參與觀賞運動競技或表演補助辦法」第7條修正草案如附件;另載於本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https://law.sports.gov.tw)「草案預告」選項下。

四、對於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翌日起60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承辦單位:運動部產業及科技司。

(二)地址:臺北市中山區朱崙街20號。

(三)電話及聯絡人:(02)8771-1246,陳視察。

(四)傳真:(02)2732-5406。

(五)電子郵件:[email protected]

 

部  長 李 洋 請假

政務次長 黃啟煌 代行



學生參與觀賞運動競技或表演補助辦法第七條修正草案總說明及對照表(請參見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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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則草案預告,運動部已於115年9月1日公告,相關資訊與連結如下

運動部 中華民國115年9月1日 運產(四)字第1150401194A號

運動部令:修正「學生參與觀賞運動競技或表演補助辦法」第7條條文

MINISTRY OF SPORTS Order is hereby given, for the amendment on Article 7 of "Regulations Governing Subsidies for Students to Attend Sports Competitions or Performances as Participants or Observer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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