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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協)辦單位 國防部

國防部公告:預告「列管軍品測試協助申請辦法」草案

MINISTRY OF NATIONAL DEFENSE Notice is hereby given, to commence a period of public comments for drafting "Regulations on Application of Restricted Military Equipment Test"

發布於  2020-02-24  截止於  2020-0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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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防部公告 中華民國109215
國備計評字第1090034771

主  旨:預告辦理「列管軍品測試協助申請辦法」訂定案。

依  據:行政程序法154條第1項。

公告事項:

一、主管機關:國防部。

二、訂定依據:國防產業發展條例13條。

三、「列管軍品測試協助申請辦法」總說明及逐條說明,如附件;本案另載於本部網站(網址:http://www.mnd.gov.tw/)之「公告專區」網頁及國家發展委員會網站(網址:http://join.gov.tw.policies)之「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臺-眾開講」。

四、審酌本部亟需相關規定據以執行,各界人士對公告內容如有意見或疑問,請於本公告自行政院公報刊登之日起60日內陳述意見。

() 承辦單位:國防部軍備局計畫評估處。

() 地址: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

() 電話:02-8509-9143

() 傳真:02-8509-9154

() 電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部  長 嚴德發

 

列管軍品測試協助申請辦法草案總說明及逐條說明 請參見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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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則草案預告,國防部已於109年9月4日公告,相關資訊與連結如下

國防部 中華民國109年9月4日 國規委會字第1090188599號

國防部令:訂定「列管軍品測試協助申請辦法」

MINISTRY OF NATIONAL DEFENSE Order is hereby given, for the promulgation of "Regulations on the Application of Restricted Military Equipment Test"

機關綜整回應

國防部 2020-04-25

綜整回應:

有關法制體例、母法授權範圍、贅語、文意等,將請法務單位通盤考量,參酌修正。

有關立法時程部分:「按條例第20條規定有二年時間規劃,現在才發佈不到一年就規劃施行細則,會不會過急」等建議,將依實需徵詢相關部會或業管意見,續研訂配套法規。

國防產業發展條例之精神,在帶動國內廠商參與國防武器裝備研發、產製、維修,強化國防戰力,故所述火箭試射若可符合前述條例及相關辦法所定義之軍品,自可適用本辦法,尋求本部提供測試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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