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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協)辦單位 經濟部

經濟部公告:預告「出流管制計畫書與規劃書檢核基準及洪峰流量計算方法」修正草案

MINISTRY OF ECONOMIC AFFAIRS Notice is hereby given, to commence a period of public comments for the draft amendment of "Inspection Standards for Outflow Control Plan and Proposals and Calculation Methods of Peak Discharge"

發布於  2022-02-23  截止於  2022-0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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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部公告
中華民國111年2月22日 經水字第11104600740號

主  旨:預告修正「出流管制計畫書與規劃書檢核基準及洪峰流量計算方法」草案。

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二項準用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一、修正機關:經濟部。

二、修正依據:水利法第八十三條之九第二項。

三、出流管制計畫書與規劃書檢核基準及洪峰流量計算方法修正草案如附件。本案另載於經濟部水利署全球資訊網站(網址:https://www.wra.gov.tw),及經濟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草案預告論壇(網址:https://law.moea.gov.tw/DraftForum.aspx)(或由「經濟部全球資訊網首頁/法規及訴願/草案預告」可連結本網頁)。

四、考量極端氣候事件發生頻仍,為使出流管制簡化審查機制儘速完備,達積極管理、災害預防目的,本草案採取較短之預告期間確有其必要性,對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隔日起14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承辦單位:經濟部水利署。

(二)地址:40873台中市南屯區黎明路2段501號。

(三)電話:04-22501703;04-22501598。

(四)傳真:04-22501619。

(五)電子郵件:[email protected][email protected]

 

部  長 王美花



出流管制計畫書與規劃書檢核基準及洪峰流量計算方法修正草案總說明及對照表(請參見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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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則草案預告,經濟部已於111年4月22日公告,相關資訊與連結如下

經濟部 中華民國111年4月22日 經水字第11104601710號

經濟部公告:修正「出流管制計畫書與規劃書檢核基準及洪峰流量計算方法」,自即日生效

MINISTRY OF ECONOMIC AFFAIRS Notice is hereby given, for the amendment of "Inspection Standards for Outflow Control Plan and Proposals and Calculation Methods of Peak Discharge" (amendment becomes effective from 22nd, April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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