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協)辦單位
衛生福利部 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
衛生福利部公告:預告「食品中動物用藥殘留量檢驗方法-Avermectin類抗生素之檢驗」修正草案
MINISTRY OF HEALTH AND WELFARE Notice is hereby given, to commence a period of public comments for the draft amendment of "Method of Test for Veterinary Drug Residues in Foods - Test of Avermectins"
發布於
2024-10-24
截止於
2024-1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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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旨: 預告修正「食品中動物用藥殘留量檢驗方法-Avermectin類抗生素之檢驗」草案。
依 據: 行政程序法 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二項準用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一、 修正機關:衛生福利部。
二、 修正依據: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 第三十八條。
三、 「食品中動物用藥殘留量檢驗方法-Avermectin類抗生素之檢驗」修正草案總說明及修正草案對照表如附件。本案另載於本部網站「衛生福利法規檢索系統」(https://mohwlaw.mohw.gov.tw/ )下「法規草案」網頁、本部食品藥物管理署網站「公告資訊」下「本署公告」網頁及國家發展委員會「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臺-眾開講」網頁(https://join.gov.tw/policies/ )。
四、 對於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之次日起60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 承辦單位: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
(二) 地址:台北市南港區昆陽街161-2號
(三) 聯絡人:徐聘用副研究員
(四) 電話:(02)27877718
(五) 傳真:(02)26531256
(六) 電子郵件:[email protected]
(七) 網頁: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網站「業務專區」下「研究檢驗」之「檢驗方法諮詢信箱」網頁(http://analmal.fda.gov.tw/ )
部 長 邱泰源
食品中動物用藥殘留量檢驗方法-Avermectin類抗生素之檢驗修正草案總說明及對照表(請參見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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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福利部公告:預告「食品中動物用藥殘留量檢驗方法-Avermectin類抗生素之檢驗」修正草案
衛生福利部公告中華民國113年10月24日衛授食字第1131901974號主 旨:預告修正「食品中動物用藥殘留量檢驗方法-Avermectin類抗生素之檢驗」草案。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二項準用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公告事項:一、修正機關:衛生福利部。二、修正依據: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三十八條。三、「食品中動物用藥殘留量檢驗方法-Avermectin類抗生素之檢驗」修正草案總說明及修正草案對照表如附件。本案另載於本部網站「衛生福利法規檢索系統」(https://mohwlaw.mohw.gov.tw/)下「法規草案」網頁、本部食品藥物管理署網站「公告資訊」下「本署公告」網頁及國家發展委員會「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臺-眾開講」網頁(https://join.gov.tw/policies/)。四、對於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之次日起60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一)承辦單位: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二)地址:台北市南港區昆陽街161-2號(三)聯絡人:徐聘用副研究員(四)電話:(02)27877718(五)傳真:(02)26531256(六)電子郵件:
[email protected] (七)網頁: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網站「業務專區」下「研究檢驗」之「檢驗方法諮詢信箱」網頁(http://analmal.fda.gov.tw/)部 長 邱泰源食品中動物用藥殘留量檢驗方法-Avermectin類抗生素之檢驗修正草案總說明及對照表(請參見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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