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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協)辦單位 內政部 內政部役政署

內政部公告:預告「替代役役男提前退役辦法」第2條修正草案

MINISTRY OF THE INTERIOR Notice is hereby given, to commence a period of public comments for the draft amendment on Article 2 of "Regulations for Earlier Discharge by Substitutive Services Draftees"

發布於  2019-05-01  截止於  2019-0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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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公告 中華民國108429
台內役字第1081050455

主  旨:預告修正「替代役役男提前退役辦法」第2條條文。

依  據:行政程序法151條第2項及第154條第1項。

公告事項:

一、修正機關:內政部。

二、修正依據:替代役實施條例12條第2項。

三、「替代役役男提前退役辦法」第2條修正草案如附件。本案另載於本部役政署全球資訊網(網址http://www.nca.gov.tw)網頁。

四、對於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之次日起20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 承辦單位:內政部役政署

() 地址:南投縣南投市中興新村光明路21

() 電話:049-2394423

() 傳真:049-2394428

() 電子郵件:[email protected]

五、本案係配合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及其施行法規定,作單純文字修正,依內政部主管法律及法規命令草案辦理預告作業要點第5點第3款第1目規定,預告期間為20日。

部  長 徐國勇

 

替代役役男提前退役辦法第二條修正草案總說明及對照表 請參見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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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則草案預告,內政部已於108年6月4日公告,相關資訊與連結如下

內政部 中華民國108年6月4日 台內役字第1081050631號

內政部令:修正「替代役役男提前退役辦法」第2條條文

MINISTRY OF THE INTERIOR Order is hereby given, for the amendment on Article 2 of "Regulations for Earlier Discharge by Substitutive Services Drafte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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