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INISTRY OF THE INTERIOR Notice is hereby given, to commence a period of public comments for the draft amendment on Article 2 of "Regulations for Earlier Discharge by Substitutive Services Draftees"
發布於 2019-05-01 截止於 2019-05-21
討論(尚餘0天)
0 留言
0
已關注
內政部公告 | 中華民國108年4月29日 台內役字第1081050455號 |
---|---|
主 旨:預告修正「替代役役男提前退役辦法」第2條條文。
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151條第2項及第154條第1項。
公告事項:
一、修正機關:內政部。
二、修正依據:替代役實施條例第12條第2項。
三、「替代役役男提前退役辦法」第2條修正草案如附件。本案另載於本部役政署全球資訊網(網址http://www.nca.gov.tw)網頁。
四、對於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之次日起20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 承辦單位:內政部役政署
(二) 地址:南投縣南投市中興新村光明路21號
(三) 電話:049-2394423
(四) 傳真:049-2394428
(五) 電子郵件:[email protected]
五、本案係配合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及其施行法規定,作單純文字修正,依內政部主管法律及法規命令草案辦理預告作業要點第5點第3款第1目規定,預告期間為20日。
部 長 徐國勇
替代役役男提前退役辦法第二條修正草案總說明及對照表
|
本則草案預告,內政部已於108年6月4日公告,相關資訊與連結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