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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協)辦單位 經濟部

經濟部公告:預告「水災災害救助種類及標準」第1條、第4條、第7條修正草案

MINISTRY OF ECONOMIC AFFAIRS Notice is hereby given, to commence a period of public comments for the draft amendment on Article 1, 4 and 7 of "Categories and Standards of Assistance in Flood Disaster"

發布於  2022-08-19  截止於  2022-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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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部公告
中華民國111年8月18日 經水字第11102613690號

主  旨:預告修正「水災災害救助種類及標準」第一條、第四條、第七條。

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二項準用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一、修正機關:經濟部。

二、修正依據:災害防救法第六十三條。

三、水災災害救助種類及標準第一條、第四條、第七條修正草案如附件。本案另載於經濟部水利署全球資訊網站(網址:https://www.wra.gov.tw)「資訊服務/水利法規/水利法規查詢系統/草案預告」網頁,及經濟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草案預告(網址:https://law.moea.gov.tw/DraftForum.aspx)(或由「經濟部全球資訊網首頁/法規及訴願/草案預告」可連結本網頁)。

四、對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隔日起60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承辦單位:經濟部水利署。

(二)地址:40873台中市南屯區黎明路2段501號。

(三)電話:02-37073189;04-22501320。

(四)傳真:04-22501619。

(五)電子郵件:[email protected][email protected]

 

部  長 王美花



水災災害救助種類及標準第一條、第四條、第七條修正草案總說明及對照表(請參見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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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則草案預告,經濟部已於111年11月25日公告,相關資訊與連結如下

經濟部 中華民國111年11月25日 經水字第11104605020號

經濟部令:修正「水災災害救助種類及標準」第1條、第4條、第7條條文

MINISTRY OF ECONOMIC AFFAIRS Order is hereby given, for the amendment on Article 1, 4 and 7 of "Categories and Standards of Assistance in Flood Disast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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