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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協)辦單位 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 交通部

衛生福利部公告:預告修正「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五十三條草案

發布於  2024-06-28  截止於  2024-0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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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旨:預告修正「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五十三條草案。

依據:依據行政院秘書長1121023日院臺規長字第1125021127號函辦理。

公告事項:

一、修正機關:衛生福利部。

二、「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五十三條修正草案如附件。本案另載於本部社會及家庭署全球資訊網站(網址:https://www.sfaa.gov.tw/)及國家發展委員會「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臺-眾開講」(https://join.gov.tw/policies/)網頁

三、為回應近日博愛座爭議事件,落實該座位設置緣由係因應需求族群日漸增加,彰顯其重要性,並應優先禮讓給有需要者乘坐之精神,共同促進平等友善的大眾運輸服務環境,為及早施行,爰有縮短公告期間為7日之必要。

四、對於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公告次日起7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承辦單位: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

()地址:臺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648812

()電話:02-2653-1721

()傳真:02-2653-1775

()電子郵件:[email protected]


公告未達60天之理由說明:

為回應近日博愛座爭議事件,落實該座位設置緣由係因應需求族群日漸增加,彰顯其重要性,並應優先禮讓給有需要者乘坐之精神,共同促進平等友善的大眾運輸服務環境,為及早施行,爰有縮短公告期間為7日之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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