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於 2024-06-28 截止於 2024-0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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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旨:預告修正「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五十三條草案。
依據:依據行政院秘書長112年10月23日院臺規長字第1125021127號函辦理。
公告事項:
一、修正機關:衛生福利部。
二、「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五十三條修正草案如附件。本案另載於本部社會及家庭署全球資訊網站(網址:https://www.sfaa.gov.tw/)及國家發展委員會「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臺-眾開講」(https://join.gov.tw/policies/)網頁。
三、為回應近日博愛座爭議事件,落實該座位設置緣由係因應需求族群日漸增加,彰顯其重要性,並應優先禮讓給有需要者乘坐之精神,共同促進平等友善的大眾運輸服務環境,為及早施行,爰有縮短公告期間為7日之必要。
四、對於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公告次日起7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承辦單位: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
(二)地址:臺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6段488號12樓
(三)電話:02-2653-1721
(四)傳真:02-2653-1775
(五)電子郵件:[email protected]
公告未達60天之理由說明:
為回應近日博愛座爭議事件,落實該座位設置緣由係因應需求族群日漸增加,彰顯其重要性,並應優先禮讓給有需要者乘坐之精神,共同促進平等友善的大眾運輸服務環境,為及早施行,爰有縮短公告期間為7日之必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