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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協)辦單位 衛生福利部 心理健康司

衛生福利部公告:預告「物質使用障礙症治療與生活重建業務指定機構管理辦法」、「精神疾病病人關懷及訪視辦法」、「執行精神疾病病人拘束身體或限制行動自由處置辦法」、「特定機關機構或場所精神疾病病人轉介轉銜及處置辦法」及「緊急精神醫療處置機制作業辦法」草案

MINISTRY OF HEALTH AND WELFARE Notice is hereby given, to commence a period of public comments for drafting "Regulations Governing Management of Designated Institutions for Substance Use Disorder Treatment and Life Rehabilitation Services", "Regulations for Solicitude and Visits of Mental Illness Patients", "Regulations for Physical Restraint or Restriction of Movement Freedom of Mental Illness Patients", "Regulations for Refer, Transfer, and Disposition of Mental Illness Patients Discharge from Specific Institutions or Facilities" and "Operation Regulations for Emergency Psychiatric Disposition Mechanism"

發布於 2024-07-03 截止於 2024-0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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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福利部公告
中華民國113年7月3日 衛部心字第1131761678號

主  旨:預告訂定「物質使用障礙症治療與生活重建業務指定機構管理辦法」、「精神疾病病人關懷及訪視辦法」、「執行精神疾病病人拘束身體或限制行動自由處置辦法」、「特定機關機構或場所精神疾病病人轉介轉銜及處置辦法」及「緊急精神醫療處置機制作業辦法」草案。

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一、訂定機關:衛生福利部。

二、訂定依據:精神衛生法第二十一條第二項、第二十七條第三項、第三十二條第三項、第四十七條第二項及第四十九條第二項。

三、「物質使用障礙症治療與生活重建業務指定機構管理辦法」、「精神疾病病人關懷及訪視辦法」、「執行精神疾病病人拘束身體或限制行動自由處置辦法」、「特定機關機構或場所精神疾病病人轉介轉銜及處置辦法」及「緊急精神醫療處置機制作業辦法」草案總說明及逐條說明如附件。本案另刊載於本部全球資訊網站(https://www.mohw.gov.tw)之「公告訊息」網頁及國家發展委員會「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臺-眾開講」網頁(https://join.gov.tw/policies/)。

四、對於本公告內容如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次日起60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承辦單位:衛生福利部心理健康司

(二)地址:臺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六段488號8樓

(三)聯絡人:李視察

(四)電話:(02)85907471

(五)傳真:(02)85907080

(六)電子郵件:[email protected]

 

部  長 邱泰源



物質使用障礙症治療與生活重建業務指定機構管理辦法等草案總說明及逐條說明(請參見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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