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於 2021-03-18 截止於 2021-0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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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0年3月10日
發文字號:交航(一)字第11098000051號
主旨:預告修正「船舶法」部分條文草案。
依據:行政院秘書長105年9月5日院臺規字第1050175399號函。
公告事項:
一、修正機關:交通部。
二、「船舶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如附件。本案另載於本部全球資訊網站(網址:http://www.motc.gov.tw),「交通法規即時檢索系統/草案預告」網頁。
三、本次修正係強化從事離岸風力發電工程船舶安全管理,考量我國離岸風力發電發展已進入施工階段,故有其急迫性與必要性,爰採較短公告期間。對於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網站隔日30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承辦單位:交通部航港局
(二)地址:臺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3段1巷1號
(三)電話:02-8978-2639
(四)傳真:02-2701-0752
(五)電子郵件:[email protected]
公告未達60天之理由說明:
本次修正係強化從事離岸風力發電工程船舶安全管理,考量我國離岸風力發電發展已進入施工階段,故有其急迫性與必要性,爰採較短公告期間,調整為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