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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協)辦單位 衛生福利部

衛生福利部公告:預告「全民健康保險自付差額之特殊材料品項類別」修正草案

MINISTRY OF HEALTH AND WELFARE Notice is hereby given, to commence a period of public comments for the draft amendment of "Categories of Special Medical Device With Balance Billing Under National Health Insurance"

發布於  2026-08-27  截止於  2026-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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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福利部公告
中華民國115年8月27日 衛部保字第1151260434號

主  旨:預告修正「全民健康保險自付差額之特殊材料品項類別」草案。

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二項準用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一、修正機關:衛生福利部。

二、修正依據:全民健康保險法第四十五條第三項。

三、「全民健康保險自付差額之特殊材料品項類別」修正草案如附件;本次新增第13項次「脊髓刺激器」類別。本案另載於本部全球資訊網站「法令規章/衛生福利部法規檢索系統」(網址https://mohwlaw.mohw.gov.tw/)之「法規草案」網頁及國家發展委員會「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臺-眾開講」網頁(網址:https://join.gov.tw/policies/)。

四、本案係嘉惠民眾,且業經全民健康保險藥物給付項目及支付標準共同擬訂會議及全民健康保險會委員會議討論通過,已廣泛收集各界代表意見。為加速本案特殊材料納入全民健康保險給付,提升保險對象權益,爰預告期間為14日。對於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次日起14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承辦單位:衛生福利部社會保險司

(二)地址:11558台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6段488號4樓

(三)聯絡人:蘇技正

(四)電話:(02)85906739

(五)傳真:(02)85906048

(六)電子郵件:hgmaggiesu@mohw.gov.tw


部  長 石崇良



全民健康保險自付差額之特殊材料品項類別修正草案總說明及對照表(請參見PDF

其他事項說明(請參見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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