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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協)辦單位 環境部

環境部公告:預告「列管關注化學物質及其運作管理事項」公告事項第1項附表1、附表2、第2項附表4修正草案

MINISTRY OF ENVIRONMENT Notice is hereby given, to commence a period of public comments for the draft amendment on Appendix 1 and 2 of Point 1 and Appendix 4 of Point 2 of the Bulletin of "Categories and Management of Handling for Concerned Chemical Substances"

發布於  2026-07-20  截止於  2026-0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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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境部公告
中華民國115年7月20日 環部化字第1158112042B號

主  旨:預告修正「列管關注化學物質及其運作管理事項」公告事項第一項附表一、附表二、第二項附表四草案。

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151條第2項準用第154條第1項。

公告事項:

一、修正機關:環境部。

二、修正依據: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24條、第26條第2項、第27條第2項、第35條第1項、第36條第1項、第37條第1項、第38條第1項、第39條第1項、第40條第1項、第41條第1項及第44條第4項。

三、修正草案如附件。本案另載於行政院公報資訊網(網址:https://gazette.nat.gov.tw/egFront/)及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臺之眾開講(https://join.gov.tw/policies/)。

四、對於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之次日起60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承辦單位:化學物質管理署

(二)地址:106098臺北市大安區大安路二段132巷35弄1號

(三)聯絡人:簡技士

(四)電話:(02)2325-7399分機55317

(五)傳真:(02)2325-3823

(六)電子郵件:zhijun.jian@moenv.gov.tw


部  長 彭啟明



列管關注化學物質及其運作管理事項公告事項第一項附表一、附表二、第二項附表四修正草案總說明及對照表(請參見PDF

其他事項說明(請參見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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