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於 2017-03-22 截止於 2017-0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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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選舉委員會公告
中華民國106年3月20日
中選綜字第10630500781號
主 旨:預告訂定「公職人員公辦電視罷免說明會實施辦法」。
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一、訂定機關:中央選舉委員會。
二、訂定依據: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八十六條第四項、第五項。
三、「公職人員公辦電視罷免說明會實施辦法」草案如附件。本案另載於本會全球資訊網站(網址:http://www.cec.gov.tw/)「公告」網頁。
四、對於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隔日起60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 承辦單位:中央選舉委員會綜合規劃處。
(二) 地址:臺北市中正區徐州路5號10樓。
(三) 電話:(02)23565114。
(四) 傳真:(02)23972523。
(五) 電子郵件:news@cec.gov.tw。
主任委員 劉義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