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協)辦單位
衛生福利部 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
衛生福利部公告:預告「輸入食品系統性查核實施辦法」修正草案
MINISTRY OF HEALTH AND WELFARE Notice is hereby given, to commence a period of public comments for the draft amendment of "Regulations for Systematic Inspection of Imported Food"
發布於
2024-09-11
截止於
2024-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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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旨: 預告修正「輸入食品系統性查核實施辦法 」草案
依 據: 行政程序法 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二項準用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一、 修正機關:衛生福利部。
二、 修正依據: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 第三十五條第二項。
三、 「輸入食品系統性查核實施辦法」修正草案如附件。本案另載於本部網站「衛生福利法規檢索系統」網站(https://mohwlaw.mohw.gov.tw/ )下「法規草案」網頁、本部食品藥物管理署網站「公告資訊」下「本署公告」網頁及國家發展委員會「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臺-眾開講」網頁(https://join.gov.tw/policies/ )。
四、 對於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之次日起60天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 承辦單位: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
(二) 地址:115021臺北市南港區研究院路一段130巷109號
(三) 聯絡人:林專員
(三) 電話:(02)2787-7322
(四) 傳真:(02)2653-1062
(五) 電子郵件:[email protected]
部 長 邱泰源
輸入食品系統性查核實施辦法修正草案總說明及對照表(請參見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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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關綜整回應
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
2024-12-25
綜整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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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福利部公告:預告「輸入食品系統性查核實施辦法」修正草案
衛生福利部公告中華民國113年9月11日衛授食字第1131300024號主 旨:預告修正「輸入食品系統性查核實施辦法」草案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二項準用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公告事項:一、修正機關:衛生福利部。二、修正依據: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三十五條第二項。三、「輸入食品系統性查核實施辦法」修正草案如附件。本案另載於本部網站「衛生福利法規檢索系統」網站(https://mohwlaw.mohw.gov.tw/)下「法規草案」網頁、本部食品藥物管理署網站「公告資訊」下「本署公告」網頁及國家發展委員會「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臺-眾開講」網頁(https://join.gov.tw/policies/)。四、對於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之次日起60天內陳述意見或洽詢:(一)承辦單位: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二)地址:115021臺北市南港區研究院路一段130巷109號(三)聯絡人:林專員(三)電話:(02)2787-7322(四)傳真:(02)2653-1062(五)電子郵件:
[email protected] 部 長 邱泰源輸入食品系統性查核實施辦法修正草案總說明及對照表(請參見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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