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主(協)辦單位 經濟部

經濟部公告:預告「外國特定專業人才具有經濟領域特殊專長」修正草案

MINISTRY OF ECONOMIC AFFAIRS Notice is hereby given, to commence a period of public comments for the draft amendment of "Foreign Specialist Professionals With Specific Expertise in Economic Fields" (former name: Foreign Special Professionals With Specialized Knowledge/Skills in the Field of Economics)

發布於  2025-11-21  截止於  2025-12-22 

討論(尚餘0天)

留言總數 0 留言 0 已關注

經濟部公告
中華民國114年11月20日 經審字第11420981880號

主  旨:預告修正「外國特定專業人才具有經濟領域特殊專長」。

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二項準用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一、修正機關:經濟部。

二、修正依據:外國專業人才延攬及僱用法第四條第二款。

三、外國特定專業人才具有經濟領域特殊專長修正草案如附件。本案另載於經濟部投資審議司全球資訊網站(網址:https://www.moea.gov.tw/Mns/dir/home/Home.aspx),及經濟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草案預告論壇(網址:https://law.moea.gov.tw/DraftForum.aspx)(或由「經濟部全球資訊網首頁/法規及訴願/草案預告」可連結本網頁)。

四、法規內容係授予民眾利益,爰縮短預告期間為30日。對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隔日起30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承辦單位:經濟部投資審議司。

(二)地址: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一段七號八樓。

(三)聯絡人:周研究員。

(四)電話:(02)33435700轉分機737。

(五)傳真:(02)23964207。

(六)電子郵件:[email protected]


部  長 龔明鑫



外國特定專業人才具有經濟領域特殊專長修正草案總說明及對照表(請參見PDF

其他事項說明(請參見PDF



本則草案預告,經濟部已於114年12月30日公告,相關資訊與連結如下

經濟部 中華民國114年12月30日 經審字第11420983690號

經濟部公告:修正「外國特定專業人才具有經濟領域特殊專長」,自115年1月1日生效

MINISTRY OF ECONOMIC AFFAIRS Notice is hereby given, for the amendment of "Foreign Specialist Professionals With Specific Expertise in Economic Fields" (amendment shall become effective from 1st, January 2026)


展開
另開新視窗前往全民來join粉絲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