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UREAU OF STANDARDS, METROLOGY AND INSPECTION, MOEA Notice is hereby given, to commence a period of public comments for drafting "Legal Inspection Requirements for Double-capped LED Lamps"
發布於 2020-02-27 截止於 2020-0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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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部標準檢驗局公告 |
中華民國109年2月2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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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旨:預告訂定「應施檢驗雙燈帽發光二極體(LED)燈管商品之相關檢驗規定」。 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一、訂定機關:經濟部標準檢驗局。 二、訂定依據:商品檢驗法第三條、第五條第二項、第十條第一項、第二十八條第一項、第三十五條第三項及第三十九條第二項。 三、旨揭商品檢驗規定如附件「經濟部標準檢驗局應施檢驗雙燈帽發光二極體(LED)燈管商品之相關檢驗規定草案」。本案另載於本局網站(網址:https://www.bsmi.gov.tw),「焦點消息/業務公告」網頁,及經濟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草案預告論壇(網址:https://law.moea.gov.tw/DraftForum.aspx)(或由「經濟部全球資訊網首頁/資訊與服務/法規服務」可連結本網頁)。 四、對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隔日起六十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 承辦單位:經濟部標準檢驗局第三組。 (二) 地址:台北市中正區濟南路1段4號。 (三) 電話:02-23431844,聯絡人:朱博群。 (四) 傳真:02-33433991。 (五) 電子郵件:[email protected]。 局 長 連錦漳
經濟部標準檢驗局應施檢驗雙燈帽發光二極體(LED)燈管商品之相關檢驗規定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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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則草案預告,經濟部已於109年6月23日公告,相關資訊與連結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