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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協)辦單位 文化部

文化部公告:預告「國家語言發展法施行細則」草案

MINISTRY OF CULTURE Notice is hereby given, to commence a period of public comments for drafting "Enforcement Rules for National Language Development Act"

發布於  2019-05-07  截止於  2019-0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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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部公告 中華民國10852
文版字第10820165931

主  旨:預告訂定「國家語言發展法施行細則」。

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一、訂定機關:文化部。

二、訂定依據:國家語言發展法第十七條。

三、「國家語言發展法施行細則」草案如附件。本案另載於本部全球資訊網站(網址:www.moc.gov.tw)及「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臺」之「眾開講」(網址:https://join.gov.tw/policies/)。

四、對於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隔日起60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 承辦單位:文化部人文及出版司。

() 地址:24219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439號南棟14樓。

() 電話:(02)8512-6467,陳昱升先生。

() 傳真:(02)8995-6425,傳真後請以電話確認。

() 電子郵件:[email protected]

部  長 鄭麗君

 

國家語言發展法施行細則草案總說明 及逐條說明請參見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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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則草案預告,文化部已於108年7月9日公告,相關資訊與連結如下

文化部 中華民國108年7月9日 文版字第10820261872號

文化部令:訂定「國家語言發展法施行細則」

MINISTRY OF CULTURE Order is hereby given, for the promulgation of "Enforcement Rules for National Language Development Act"

機關綜整回應

文化部 2019-07-08

綜整回應:

謝謝您們的參與,本部此次啟動訂定法規命令之作業,同時也需要各界的支持和鼓勵,各位的意見將併同其他單位意見作為本施行細則草案研議最終方案的參考,感謝您們對本部積極建構完善國家語言發展環境的關心與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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