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INANCIAL SUPERVISORY COMMISSION Notice is hereby given, to commence a period of public comments for the draft amendment on Article 7 and 10 of "Regulations Governing Use of Insurer's funds in Special Projects, Public Utilities and Social Welfare Enterprises"
發布於 2019-11-04 截止於 2019-1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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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公告 | 中華民國108年11月4日 金管保財字第1080495663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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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旨:預告「保險業資金辦理專案運用公共及社會福利事業投資管理辦法」第七條、第十條修正草案。
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二項準用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一、修正機關: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二、修正依據:保險法第一百四十六條之五第一項。
三、「保險業資金辦理專案運用公共及社會福利事業投資管理辦法」第七條、第十條修正草案總說明、條文對照表如附件。本案另載於本會「主管法規查詢系統」網站(網址:http://law.fsc.gov.tw/law/)「草案預告」網頁。
四、鑒於本次修正草案業經保險同業公會洽會所屬會員意見後函報本會並予參採,且本次修正包含配合政府政策加速引導保險業資金投入國內公共建設,爰本次預告期間縮短為30日。
五、對於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翌日起30日內於前開「草案預告」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 承辦單位: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保險局
(二) 地址:新北市板橋區22041縣民大道2段7號17樓
(三) 電話:(02)89680732
(四) 傳真:(02)89691322
主任委員 顧立雄
保險業資金辦理專案運用公共及社會福利事業投資管理辦法第七條、第十條修正草案總說明及對照表(請參見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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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則草案預告,金管會已於108年12月31日公告,相關資訊與連結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