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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協)辦單位 勞動部

勞動部公告:預告「勞工保險基金管理及運用辦法」第8條修正草案

MINISTRY OF LABOR Notice is hereby given, to commence a period of public comments for the draft amendment on Article 8 of "Regulations Governing Management and Utilization of Labor Insurance Fund"

發布於  2018-07-19  截止於  2018-0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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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部公告 中華民國107717
勞動福4字第1070135688

主  旨:預告修正「勞工保險基金管理及運用辦法」第八條草案。

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二項準用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一、修正機關:勞動部。

二、修正依據:勞工保險條例第六十七條第二項。

三、「勞工保險基金管理及運用辦法」第八條修正草案如附件。本案另載於本部全球資訊網站(網址:http://www.mol.gov.tw),「勞動法令/最新動態」網頁。

四、對於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隔日起60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 承辦單位:勞動部勞動福祉退休司

() 地址:10047台北市中正區館前路779

() 電話:02-85902798

() 傳真:02-85902812

() 電子郵件:[email protected]

部  長 許銘春

 

勞工保險基金管理及運用辦法第八條修正草案總說明及對照表 請參見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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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關綜整回應

勞動部 2019-01-23

綜整回應:考量國內、外經濟環境及收益貢獻等因素,適度修正放寬國外投資上限比率,供作為模擬基金資產配置之參考,以增加運用彈性及分散單一市場風險。

一、勞工保險基金運用首重安全性、風險管理及運用績效,基金投資國內、外市場均衡並重,為增加投資收益並有效分散風險,經考量國內、外經濟環境及收益貢獻等因素,適度修正放寬國外投資上限比率,供作為模擬基金資產配置之參考,以增加運用彈性及分散單一市場風險。

二、基金實際投資時,仍視市場狀況及基金現金流量等因素,在法令允許範圍內,為最適之資產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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