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INISTRY OF JUSTICE Notice is hereby given, to commence a period of public comments for the draft amendment on Article 7 of "Enforcement Rules of the Statute of Progressive Execution of Penalty"
發布於 2017-11-28 截止於 2017-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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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公告 | 中華民國106年11月23日 法矯字第10603013230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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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旨:預告修正「行刑累進處遇條例施行細則」第七條
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二項及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一、修正機關:法務部
二、修正依據:行刑累進處遇條例第七十六條之一
三、「行刑累進處遇條例施行細則」第七條修正草案如附件。本案另載於全國法規資料庫網站(網址http://law.moj.gov.tw/)之「法規草案」網頁及本部主管法規資料庫之草案預告論壇網頁(網址:http://mojlaw.moj.gov.tw/DraftForum.aspx)。
四、本案經衛生福利部列為優先檢視清單,應於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施行法施行後三年內完成法規之增修,爰定公告期間為十四日,對於本公告內容如有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次日起十四日內,以書面向本部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 承辦單位:法務部矯正署。
(二) 地址:桃園市龜山區宏德新村180號。
(三) 電話:(03)3206361轉8320。
(四) 傳真:(03)3504371。
(五) 電子郵件:[email protected]。
部 長 邱太三
行刑累進處遇條例施行細則第七條修正草案總說明及對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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