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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協)辦單位 教育部 教育部體育署

教育部公告:預告「運動賽事票券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草案

MINISTRY OF EDUCATION Notice is hereby given, to commence a period of public comments for drafting "Mandatory and Prohibitory Provisions of Standard Contracts for Sports Vouchers"

發布於  2023-02-24  截止於  2023-0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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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公告
中華民國112年2月24日 臺教授體字第1120008232B號

主  旨:預告訂定「運動賽事票券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草案。

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154條第1項。

公告事項:

一、訂定機關:教育部。

二、訂定依據:消費者保護法第17條第1項。

三、「運動賽事票券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以下簡稱本事項)草案總說明及逐條說明如附件。本案另刊登於教育部體育署網站(網址:https://www.sa.gov.tw)。

四、為維護消費者權益,有儘速訂定本事項之必要,預告期間爰縮短為7日,對於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隔日起7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五、承辦單位:教育部體育署競技運動組。

六、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朱崙街20號4樓。

七、電話:(02)8771-1861。

八、傳真:(02)8773-7936。

九、電子郵件:[email protected]


部  長 潘文忠



運動賽事票券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草案總說明及逐條說明(請參見PDF



本則草案預告,教育部已於112年6月8日公告,相關資訊與連結如下

教育部 中華民國112年6月8日 臺教授體部字第1120020007D號

教育部令:訂定「運動賽事票券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自即日生效

MINISTRY OF EDUCATION Order is hereby given, for the promulgation of "Mandatory and Prohibitory Provisions of Standard Contracts for Sports Vouchers" (promulgation becomes effective from 8th, June 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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