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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協)辦單位 經濟部 經濟部智慧財產局

經濟部公告:預告「經濟部智慧財產局從事專利商標審查工作之聘用專業人員資格辦法」第1條、第2條修正草案

MINISTRY OF ECONOMIC AFFAIRS Notice is hereby given, to commence a period of public comments for the draft amendment on Article 1 and 2 of "Regulations Governing Employment Qualifications for Professionals Engaging in Patent and Trademark Examinations of the Intellectual Property Office, Ministry of Economic Affairs"

發布於  2023-08-02  截止於  2023-1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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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部公告
中華民國112年8月1日 經授智字第11252800670號

主  旨:預告修正「經濟部智慧財產局從事專利商標審查工作之聘用專業人員資格辦法」第一條、第二條。

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二項準用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一、修正機關:經濟部。

二、修正依據:經濟部智慧財產局組織法第五條。

三、經濟部智慧財產局從事專利商標審查工作之聘用專業人員資格辦法第一條、第二條修正草案如附件,本案載於經濟部智慧財產局全球資訊網站(網址:http://www.tipo.gov.tw/)及經濟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草案預告論壇(網址:https://law.moea.gov.tw/DraftForum.aspx)(或由「經濟部全球資訊網首頁/法規及訴願/草案預告」可連結本網頁)。

四、對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之次日起60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承辦單位:經濟部智慧財產局人事室。

(二)地址:臺北市大安區辛亥路2段185號3樓。

(三)電話:(02)23767618。

(四)傳真:(02)27350445。

(五)電子郵件:[email protected].

 

部  長 王美花 公出

政務次長 曾文生 代行



經濟部智慧財產局從事專利商標審查工作之聘用專業人員資格辦法第一條、第二條修正草案總說明及對照表(請參見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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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則草案預告,行政院已於112年11月20日公告,相關資訊與連結如下

行政院 中華民國112年11月20日 院臺經字第1121041173號

行政院令:修正「經濟部智慧財產局從事專利商標審查工作之聘用專業人員資格辦法」第1條、第2條條文

EXECUTIVE YUAN Order is hereby given, for the amendment on Article 1 and 2 of "Regulations Governing Employment Qualifications for Professionals Engaging in Patent and Trademark Examinations of the Intellectual Property Office, Ministry of Economic Affair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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