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INISTRY OF THE INTERIOR Notice is hereby given, to commence a period of public comments for the draft amendment on Article 34-4 of "Taiwan Province's Enforcement Rules of Urban Planning Act"
發布於 2018-04-11 截止於 2018-0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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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公告 | 中華民國107年4月3日 台內營字第1070805954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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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旨:預告修正「都市計畫法臺灣省施行細則」第34條之4條文。 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151條第2項及第154條第1項。 公告事項: 一、修正機關:內政部。 二、修正依據:都市計畫法第85條。 三、「都市計畫法臺灣省施行細則」第34條之4修正草案如附件。另詳載於本部營建署網站(網址:www.cpami.gov.tw)網頁。 四、對公告內容如有任何意見或修正意見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之次日起20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 承辦單位:內政部中部辦公室(營建業務) (二) 地址: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38號 (三) 電話:049-2352911-311 (四) 傳真:049-2324197 (五) 電子郵件:[email protected] (六) 聯絡人:陳榮界 五、本案係配合經濟部報行政院核定之「都市型工業區更新立體化發展方案」藉由容積獎勵方式,強化都市型產業用地使用效能,並提供創新產業發展所需空間,又為儘速鼓勵民間加速投資,促進產業升級轉型並提升國家動能,本案有其急迫性,依內政部主管法律及法規命令草案辦理預告作業要點第5點第3款第6目規定,預告期間為20日。 部 長 葉俊榮
都市計畫法臺灣省施行細則第三十四條之四修正草案總說明及對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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