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INISTRY OF CULTURE Notice is hereby given, to commence a period of public comments for the draft amendment of "Regulations Governing the Review for Excavation Qualifications and Terms of Archaeological Sites"
發布於 2020-08-06 截止於 2020-10-05
討論(尚餘0天)
0留言 0 已關注
文化部公告 | 中華民國109年8月3日 文授資局物字第10930089171號 |
---|---|
主 旨:預告修正「考古遺址發掘資格條件審查辦法」。
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二項準用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一、修正機關:文化部。
二、修正依據:文化資產保存法第五十一條第四項。
三、「考古遺址發掘資格條件審查辦法」修正草案如附件。本案另載於本部文化資產局全球資訊網站(網址:http://www.boch.gov.tw),「最新消息」網頁,及「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台」之「眾開講」(網址:http://join.gov.tw/policies/)。
四、對於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隔日起六十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 承辦單位:文化部文化資產局
(二) 地址:臺中市南區復興路三段362號
(三) 電話:04-22177631
(四) 傳真:04-22298240
(五) 電子郵件:ch0193@boch.gov.tw
部 長 李永得
考古遺址發掘資格條件審查辦法修正草案總說明及對照表
|
本則草案預告,文化部已於110年1月4日公告,相關資訊與連結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