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協)辦單位
衛生福利部 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
衛生福利部公告:預告「應建立食品追溯追蹤系統之食品業者」修正草案
MINISTRY OF HEALTH AND WELFARE Notice is hereby given, to commence a period of public comments for the draft amendment of "Food Businesses Shall Establish Traceability System of Food Products"
發布於
2024-01-19
截止於
2024-0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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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旨: 預告修正「應建立食品追溯追蹤系統之食品業者」草案。
依 據: 行政程序法 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二項準用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一、 修正機關:衛生福利部。
二、 修正依據: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 第九條。
三、 「應建立食品追溯追蹤系統之食品業者」修正草案如附件。本案另載於本部網站「衛生福利法規檢索系統」(https://mohwlaw.mohw.gov.tw/ )下「法規草案」網頁、本部食品藥物管理署網站「公告資訊」下「本署公告」網頁及國家發展委員會「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臺-眾開講」網頁(https://join.gov.tw/policies/ )。
四、 對於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之次日起60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 承辦單位: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
(二) 地址:臺北市南港區研究院路一段130巷109號
(三)聯絡人:黃小姐
(四) 電話:02-2787-7323
(五) 傳真:02-2653-1062
(六) 電子郵件:[email protected]
部 長 薛瑞元
應建立食品追溯追蹤系統之食品業者修正草案總說明及對照表(請參見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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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則草案預告,衛生福利部已於113年4月25日公告,相關資訊與連結如下
衛生福利部
中華民國113年4月25日
衛授食字第1131300891號
MINISTRY OF HEALTH AND WELFARE Notice is hereby given, for the amendment "Food Businesses Shall Establish Traceability System of Food Products" (amendment becomes effective from 25th, April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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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福利部公告:預告「應建立食品追溯追蹤系統之食品業者」修正草案
衛生福利部公告中華民國113年1月19日衛授食字第1121303565號主 旨:預告修正「應建立食品追溯追蹤系統之食品業者」草案。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二項準用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公告事項:一、修正機關:衛生福利部。二、修正依據: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九條。三、「應建立食品追溯追蹤系統之食品業者」修正草案如附件。本案另載於本部網站「衛生福利法規檢索系統」(https://mohwlaw.mohw.gov.tw/)下「法規草案」網頁、本部食品藥物管理署網站「公告資訊」下「本署公告」網頁及國家發展委員會「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臺-眾開講」網頁(https://join.gov.tw/policies/)。四、對於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之次日起60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一)承辦單位: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二)地址:臺北市南港區研究院路一段130巷109號(三)聯絡人:黃小姐(四)電話:02-2787-7323(五)傳真:02-2653-1062(六)電子郵件:
[email protected] 部 長 薛瑞元應建立食品追溯追蹤系統之食品業者修正草案總說明及對照表(請參見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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