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主(協)辦單位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公告:預告「公開發行公司股東會議事手冊應行記載及遵行事項辦法」第6條、「公開發行公司年報應行記載事項準則」第23條修正草案

FINANCIAL SUPERVISORY COMMISSION Notice is hereby given, to commence a period of public comments for the draft amendment on Article 6 of "Regulations Governing Content and Compliance Requirements for Shareholders' Meeting Agenda Handbooks of Public Companies" and Article 23 of "Regulations Governing Information to Be Published in Annual Reports of Public Companies"

發布於  2025-09-26  截止於  2025-11-25 

討論(尚餘6天)

留言總數 1 留言 0 已關注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公告
中華民國114年9月26日 金管證交字第1140384150號

主  旨:預告修正「公開發行公司股東會議事手冊應行記載及遵行事項辦法」第六條及「公開發行公司年報應行記載事項準則」第二十三條草案。

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二項準用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一、修正機關: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金管會)。

二、修正依據: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七條之三第二項及證券交易法第三十六條第四項。

三、旨揭法規修正草案總說明及條文對照表詳如附件,本案另載於金管會「主管法規查詢系統」網站之「草案預告」網頁(網址:http://law.fsc.gov.tw/DraftForum.aspx)。

四、對於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翌日起60日內於前開「草案預告」網頁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承辦單位:金管會證券期貨局。

(二)地址:臺北市新生南路1段85號。

(三)聯絡人:陳專員。

(四)電話:(02)27747285。

(五)傳真:(02)87734157。

(六)電子郵件:[email protected]


主任委員 彭金隆



公開發行公司股東會議事手冊應行記載及遵行事項辦法第六條等修正草案總說明及對照表(請參見PDF




展開
另開新視窗前往全民來join粉絲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