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INISTRY OF CULTURE Notice is hereby given, to commence a period of public comments for drafting "Regulations for Cultural and Arts Procurements"
發布於 2019-09-18 截止於 2019-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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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部公告 | 中華民國108年9月16日 文秘字第10820362061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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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旨:預告訂定「文化藝術採購辦法」。
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一、訂定機關:文化部。
二、訂定依據:文化基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項。
三、「文化藝術採購辦法」草案如附件。本案另載於本部全球資訊網站(網址:https://www.moc.gov.tw)「文化法規/行政規則」網頁,及「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臺」之「眾開講」(網址:https://join.gov.tw/policies)。
四、對於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隔日起六十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 承辦單位:文化部秘書處
(二) 地址: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439號南棟13樓
(三) 電話:02-85126376
(四) 傳真:02-89956428
(五) 電子郵件:[email protected]
部 長 鄭麗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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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則草案預告,文化部已於108年11月21日公告,相關資訊與連結如下